第一千七百一十八章 又一个“重磅炸弹”!-《重生之衙内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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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一千七百一十八章又一个“重磅炸弹”!

    柳俊这个议案一提出来,不但刘飞鹏那边的干部全体反对,便是刘光兴、杨元益等刘系铁杆,也很是震惊,更不要说周成培这样刚刚向柳俊靠拢的省委常委了。原因无他,洪天敬的所作所为,固然十分可恶,但在官场而言,却并非独此一家,甚至可以说是一种“普遍存在”的现象。洪天敬的行为,在群众看来,甚至可以与“草菅人命”划等号,在官场而言,则最多只是工作失误。当然,如果引起了火灾,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,又另当别论。

    现在不是还没有发生吗?

    虽然有“防患于未然”这么一说,不过将这个用在官场上,作为将一个市委撤职的理由,却是很不充分的。柳俊等于是在用“可能发生”这样的推理,来给洪天敬定罪!

    这个先例一开,后果是很严重的,将影响到整个a省的“官场生态”,也就是说,不但“既成事实”能够作为定罪的依据,“可能发生”也能作为定罪的依据。那么官场上任何一个干部,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,谁还能安全?

    纵算是刘光兴、柴绍基这样德才兼备,清正廉洁的干部,又怎敢拍着胸脯说自己分管的领域,没有任何隐患存在?

    所以说,如果柳系干部,包括柳俊争取到的临时盟友,以多数优势在常委会上通过这个决议,也未必见得就是胜利,反倒埋下更多的隐患。

    其一,这个决议通过的依据,按照官场规则,本就不是那么充分;其二,省长在常委会上把持了多数票,是不符合官场惯例的。一个省不等同于一个市或者一个县。这样的情况,会引起中央高度的关注。柳俊未免强势得过分,做市长的时候,就挤走了市委,做省委副的时候,挤走了省委,如今做了省长,又骑到了省委头上。这样一个人,可不好驾驭。

    难道你柳俊就一定要做一把手?不是一把手就要争权,将一把手架空甚至挤走?

    谁规定的?

    不过,刘光兴等人也能理解柳俊的苦衷。

    这个事情的“始作俑者”,还是刘飞鹏和洪天敬。他们不放出风声说要在省十届三次会议上闹出大动静,让柳俊栽跟斗,柳俊也不会在这样敏感的时刻,“逆天行事”。你们都针对我出手了,难道还要我束手待毙?

    既然柳俊已经决定发起冲锋,作为柳系中坚,刘光兴等人,不能不跟进。只不过在刘光兴等人看来,胜算实在是不大。

    柳俊不是被逼急了,也不会采取这种风险极大的手法进行斗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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