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五章 落脚-《咱们的江湖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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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南寿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,小跑着就过去了,还挨在人家身边一起坐:

    “好像还没自我介绍呢,嘿嘿,我是南府的西席先生呀,姓李,叫李寻欢,因为智慧与美貌并重,大家都认定我能成为探花郎,所以,又叫我小李探花~”

    嗯,在宋以前,探花还真不是个固定的科场名次。

    一般都是由同榜进士里公推出最最年轻英俊的出任,做些风流勾当。

    如果一榜进士是几年内全国最火的男团,那探花就是他们的门面,绝对女心掠夺者。

    “小李...探花?”狐媚子终于绷不住,转头又看过来。

    南寿的那口白牙在篝火光中闪闪发亮。

    “嘁~”狐媚子撇嘴轻笑了声:“我看你啊,最多也就是个嚄唶之辈~”

    “...或什么?”南寿呆了呆。他倒是个不懂就问的好脾性。

    “还探花呢...咯咯咯咯咯~~~”狐媚子终于被逗乐了。

    南寿也跟着一起笑,或什么的无所谓,能把娘皮哄开心了才重要撒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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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困是真的困,但生物钟在这儿呢。

    所以天色才蒙蒙放光的时候,南寿就醒了。

    篝火还未全熄,很是温暖。

    南寿已不记得昨晚自己和狐媚子是何时入睡的。

    但这会儿,两人正头顶头的相隔不远躺着。

    娘皮睡觉的样子也不赖啊,竟然很娇憨呢,南寿揉了揉眼睛,就开始笑。

    轻手轻脚起身,他又在小庙里转悠了一圈,最后还是寻到小娘昨晚拿包裹的那座佛像边上。

    伸手去后面摸,还真让他摸出个皮质的水囊来。

    拧开盖子闻了闻,他仰头就是咕咚咕咚两大口水灌下去,第三口却不咽了,含在喉头仰起脸。

    “咕噜噜...”

    “呛啷~~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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